說明:
一、依據縣 97 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作業計畫辦理。
二、透過研習活動提升人權、法治工作人員之專業知能,藉由參訪、專人解說、引導參觀法庭實際運作,提供教師活用正確法治概念,並增進教師認識人權法治觀念與運用於教學中。
三、參加人員:本縣國中小教師,共 40 人。
四、研習日期及地點: 97 年 6 月 11 日(星期三),假本縣新市國中集合,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辦理。
五、報名方式:於 97 年 5 月 27 日(二)至 6 月 3 日(二)止,請逕至 e-learn 上網報名。
六、檢附本縣「97 年度友善校園工作-法院與民有約」實施計畫乙份。
註:本研習請以公假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