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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育儒 - 學生事務處 | 2008-04-30 | 點閱數: 733
2008 麥當勞小桂冠親子盃國際奧林匹克路跑競賽規程

一、活動名稱: 2008 麥當勞小桂冠親子盃國際奧林匹克路跑
二、活動主題:親子齊步跑,響應奧林匹克運動精神
三、指導單位: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台北市政府
四、主辦單位:台灣麥當勞、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五、協辦單位:中華民國田徑協會、台北市體育處
六、競賽日期與時間: 97 年 6 月 15 日(星期日)上午 07 : 00 鳴槍起跑
七、競賽地點與路線:
臺北市政府新仁愛路廣場→仁愛路直行→安和路折返→終點新仁愛路廣場(全程約 3 公里)
八、競賽辦法:
小桂冠國際奧林匹克路跑計分為低年級組(小學一、二年級)、中年級組(小學三、四年級)與高年級組(小學五、六年級)三組。參賽小朋友必須與其家長(父或母一名),兩人全程繫上「愛的親子橡皮繩」,並以小朋友通過終點線時間為成績計算依據。報到時提供每組參賽者紀念品乙份,號碼布兩張,並由本會統一辦理保險,活動當日完成全程者致贈礦泉水乙瓶及跑完證書。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報名費(包括保險費、紀念品)、報名表填寫不清、報名費繳交不足或手續不全者,以退件處理,因退件逾期者,自行負責。
九、報名:
(1)報名期間:自民國 97 年 4 月 30 日起至 5 月 20 日止。
(2)報名手續:
I.請詳冀※尪鴘 k 及規程並填妥報名表。
(至本會網站?a href="Ghttp://www.tpenoc.net 下載報名表辦理報名並以郵寄、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傳送至本會路? target="_blank">Ghttp://www.tpenoc.net 下載報名表辦理報名並以郵寄、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傳送至本會路?/a>]專屬信箱 tpenoc@gmail.com )
II.出生日期、身分證字號、郵遞區號、組別等務必填寫清楚;附上志願書(請簽名或輒飽^、報名費(參賽報名費每組新台幣 200 元,報名費可以現金、匯票或轉帳方式繳交,利用自動櫃員機(ATM)轉入本路跑活動專用帳號:『土地銀行長安分行帳號: 008 005 410208』,並請於報名表內填入匯出帳號末 5 碼,以利本會核對報名費之用。如以匯款方式繳交報名費,請於匯款時書明匯款單位:『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並將收據傳真至本會予以確認,傳真電話: 02-27790374 ),以掛號郵寄或親至台北市中山區 104 朱崙街 20 號 2 樓 210 室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秘書聯絡組辦理報名,(例假日除外,週一至週五,每日上午 09:00 ~17:00 內受理報名)。
III.凡已報名參加者如於 6 月 6 日以前未收到報名回執單時,請速與本會聯絡。聯絡電話: 02-87711496 、 87711498 、 87711499 、 87711500 。
十、報到:
(1) 親自報到: 6 月 11 日至 14 日上午九時起至下午五時止辦理親自報到,請參賽選
手前往中華民國田徑協會(台北市朱崙街 20 號 6 樓)辦理報到手續。
(2)報到時請持本會報名回執單及個人證件辦理報到。
(3)凡無法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報到者,請填寫回執單之委託書委託他人代理報到。
(4)本活動不接受路跑當日現場報名及辦理報到。
(5)郵寄代理報到(如無法在上述時間報到者,可選擇郵寄代理報到,郵寄費用詳見報名表):請在報名表清楚勾選,並於報名時同時繳交郵寄代理報到費用,完成申請郵寄代理報到手續。

印刷品
104 台北市中山區朱崙街 20 號
台啟




(6)凡採郵寄代理報到者,本會將不另行寄發報名回執單。包裹(內含號碼布、馬克杯、浴巾、橡皮繩)將於活動 3 日前寄達選手在報名表上所填的地址,請務必填寫正確的郵寄地址以免造成無法投遞或無人簽收。
( 7 )如因郵寄地址不全或無人簽收造成包裹無法送達導致無法參賽者,本會將不再另行補寄。
( 8 )競賽點名時間及地點:
I. 點名:民國 97 年 6 月 15 日(星期日)上午 6:10 至 6 : 45 在台北市政府新仁愛路廣場點名。
II. 暖身操:上午 6 : 50 至 6 : 55 由麥當勞叔叔帶領參賽者做暖身操。
III.開跑:上午 07 : 00 鳴槍出發。
為顧及安全因素分三梯次出發: 07 : 00 高年級組; 07 : 05 中年級組; 07 : 10 低年級組。
十一、參加組別:
1.低年級組:小學一、二年級;
2.中年級組:小學三、四年級;
3.高年級組:小學五、六年級;
4.所有參賽之小朋友及其家長須繫上長約一公尺之橡皮筋繩,分別套於手腕上,並以小朋友通過終點線之時間為計時標準。
十二、終點入口道顏色區分為:高年級組-黃色、中年級組-綠色、低年級組-紅色
十三、獎勵辦法:
(1)完成報名繳費手續者於報到時贈送紀念品。
(2)跑完獎勵:為鼓勵參與比賽者能跑完全程,凡抵達終點之選手憑名次卡領取由國際奧會頒發之跑完證書。
(3)競賽獎勵:
I. 各組取前 6 名,頒發獎盃及獎助學金。
  II. 低、中、高年級各組第一名獲頒【奧運小桂冠】,連同參賽家長共 3 組 6 人,前往北京參加 2008 奧林匹克運動會 【麥當勞 Champion Kids】活動,小桂冠獲獎人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獲獎人員亦須為競賽優勝者不得替換。如不克前往,將依名次遞補。
III. 各組獎助學金為第一名七千元、第二名六千元、第三名五千元、第四名四千元、第五名三千元及第六名二千元。
十四、申訴:
(1)比賽爭議:與田徑規則有同等意義之解釋者,均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不得提出申訴。
(2)申訴程序:應由選手本人簽名以書面向大會正式提出,同時繳保證金新台幣 1,000 元,並以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若申訴不成立,得沒收其保證金充作大會經費。
(3)有關競賽所發生之問題,請於各組獲獎成績宣布後十分鐘內,補正式手續向大會提出。競賽中各選手不得當場質詢裁判。
十五、注意事項:
(1)衣物保管:(存放與領取位置詳劑揮U )
選手請憑號碼布於 6 月 15 日上午 6:45 分前,依大會提供或自行攜帶之衣物保管袋寫明姓名、參加組別、號碼送至衣物保管處,暫交給工作人員保管。賽後再憑號碼布領取(貴重物品請自行保管,若有遺失,本會概不負責)。
(2)每一選手有一塊號碼布,請將號碼布以別針釘住四角於胸前。以利裁判員之辨視,否則取消競賽資格(選手可憑號碼布領取所存之衣物,請善加保存)。
(3)身份及成績認證:
I. 參賽者,如冒名頂替經查獲者,取消獲獎資格。
II. 各選手進入終點後,向裁判人員領取名次卡並作為成績認定及領取跑完證書之憑證。各組成績前十五名選手,於抵達終點線之際將由大會拍照以茲憑證。
III. 選手無論在任何情況下絕不能借助他人之幫助下競賽,在任何地方不可接受他人供給飲食物,並不得陪跑,否則將喪失其競賽資格。
IV. 請隨身攜帶戶口名簿影印本及個人身分證明文件,以備必要時查驗。如報名組別與身分證明資格不符者,取消資格。
(4)健康及安全事宜:
I. 請比賽之選手務必考量本身之健康狀況參賽,家長須全程照顧子女安全,競賽中若發生任何意外事件,選手應自行負責。
II. 選手參與競賽時,如感身體不適,請立即停止競賽(請參賽者隨身攜帶健保卡),並請告知裁判或現場工作人員給予協助。
(5)各選手經過給水站使用紙杯後請將紙杯丟入大會設置的垃圾桶中,以響應環保及利於賽後清潔工作。
(6) 本競賽規程業經行政院體育委員會 97 年 4 月 18 日體委國字第 0970007088 號函核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