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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育儒 - 學生事務處 | 2008-03-27 | 點閱數: 672
一旦忘了帶健保卡自費超過七天,自認倒楣?...答案:錯

正確作法:
1﹒保留收據,“七天內”,拿健保 IC 卡去原來就診處退費;
2﹒若是時間不允部 A 沒關係,保留收據,“六個月內”,到健保局各區處,辦理退
費。

一般我們都只知道,一但忘了帶健保卡,醫療院所會要民眾先自墊全額醫療費用,在七
天內將健保卡帶來申請退費,超過七天,很多人就會摸摸鼻子自己認ㄌ…以為那些自墊
費用,就這麼一去不回頭,其實,健保有 一項規定,那就是若忘了帶健保卡,或是因
為一些原因得自墊費用,以及原本沒有投保,健保沒有給付期間的自墊醫療費用,只要
去他們網站下載,並填寫“全民健康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就可以依照規定
申請退回自墊費用了,(申請書見附檔)

http://www.nhi.gov.tw/

請大家自身權益要懂得保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