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內容:
(一)活動日期: 96/12/03-97/02/29 。
(二)參加對象:凡對在地文化有興趣之中華民國國民,皆可送件參加 。
(三)活動說明 :
(1)主題: 人人畫故鄉─全民繪製文化觀光地圖 。
(2)區域: 以鄉鎮市區為單位,全台共 368 個區域(含 319 鄉鎮市、 49 區)。
(3)繪製內容: 以地圖底稿,搭配設計繪製文化觀光地圖內容,表現出創意、深富地方人、事、地、物特點與活力之本質。
(4)器材: 可採電腦繪製或手工繪製。電腦繪製者,使用軟體與表現技巧不限;手工繪製者,畫具不拘,材料不限。
(5)規格: 需採比賽規定尺寸規格之報名畫紙(內附地圖底稿)。可到活動網站下載,也可親自到各縣市文化局或向承辦單位索取。
(6)報名件數: 每人限參加一件文化觀光地圖繪製,但不限區域(鄉鎮市區),可自行指定熟悉的區域(鄉鎮市區);若重複參加,取第一次收件為主。
(四)報名參賽方式
(1)電腦繪製者:可到活動網站下載報名表及報名畫紙參加,繪製後燒錄 PC 格式光碟片一份,內容包含:
A.光碟片上標示報名區域(鄉鎮市區)及參賽者姓名。
B.報名畫紙圖檔名稱需與下載名稱相同 。
C.圖檔格式 300dpi/CMYK 色彩/TIFF 。
D.另附上低解析度之 RGB 色彩/JPEG 檔(網頁相容格式), 圖檔面積請控制在 800×800 像素,檔案大小不超過 500KB 。
E.報名表與參賽同意書需另行列印後填寫,連同光碟片一起寄送。
(2)手工繪製者:可由下列任一方式報名參加
A. 到活動網站下載並列印輸出後繪製。
B. 親自到各縣市文化局索取報名畫紙。
C. 到活動網站
www.cca.gov.tw 或撥打服務專線 04-23780919 索取報名畫紙,留下地址及姓名,承辦單位將郵寄給您。 (五)收件方式
(1)日期: 97/02/01~97/02/29 止。(郵寄以郵戳為憑)
(2)交件:依繪製區域(鄉鎮市區),以實體作品或光碟片送至所屬之縣市文化局,由下列方式擇一交件
‧郵寄至各縣市文化局。
‧親送到各縣市文化局。
獎勵方式
優勝:每鄉鎮 1 名,獎金 20000 元、獎狀乙張
佳作:每鄉鎮 4 名,獎金 1000 元、獎狀乙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