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教育部修正「公立中小學校導師及特殊教育職務加給表」及「公立中小學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表」(核定本)各 1 份,並自 114 年 9 月 1 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4 年 12 月 31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40140146 號函辦理。
二、檢附旨揭教育部來函及相關資料各 1 份。
link to http://course.tn.edu.tw/school.aspx?sch=114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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