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行政院函以,配合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員服勤實施辦法等法規之施行,行政院相關函釋停止適用詳如附行政院函示,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 112 年 9 月 5 日院授人培字第 11230289051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配合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員服勤實施辦法等法規之施行,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及該總處相關函釋停止適用詳如附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示,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2 年 9 月 5 日總處培字第 11230289052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