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處辦公地點於 109 年 10 月 5 日起搬遷至本市安平區平通路 366 號,旨揭識別證發放地點亦配合遷移,屆時永華市政中心將不再受理申辦該證。 二、自 109 年 10 月 5 日起本市「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之停車位識別證」申辦地點如下: (一)本市安平區平通路 366 號 1 樓(臺南市停車管理處)。 (二)本市中西區南門路 241 號 1 樓(臺南市停車管理處)。 (三)民治市政中心─世紀大樓 10 樓(臺南市政府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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