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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賀新任家長會長當選

公告 王富萱 - 人事 | 2025-11-12 | 點閱數: 13

主旨:函轉大陸委員會「強化公務員赴陸港澳管理機制」精進措施及宣導圖卡,請加強宣導並落實通報作業,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 114 年 10 月 31 日府人考字第 1141445445 號函辦理。

二、同仁赴陸港澳,不分平、假日均應於行前申請許可或辦理通報作業並經服務機關同意。

三、另行政院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法(規)赴陸建議懲處原則」及「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規赴港澳建議懲處原則」,均自 115 年 7 月 1 日生效,請加強宣導,以利所屬人員瞭解相關規定,並落實下列事項:

(一)貴校(中心)所屬人員申請進入陸港澳地區,應遵守上開相關規定,並依「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人員因公出國案件及赴大陸地區(含非因公)申請案件須報府核定(轉)期程表」及「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規定辦理。

(二)對於非一般公務人員(如教育人員兼任行政職),於其到任時提供任職切結書、或初任、調任需要簽署表件時,併同提供赴陸規定相關宣導資料,要求當事人一併簽署。

四、為利各機關學校瞭解赴陸港澳管理機制,大陸委員會已製作宣傳圖卡及更新該會官網「公務員赴陸專區/Q&A」(https://www.mac.gov.tw/CSGTC/News.aspx?n=CEE979ACE3148043&sms=CF6C48CEFB93A5EE),請參考運用。

五、檢附本府來函及「強化公務員赴陸港澳管理機制」精進措施相關表件各 1 份,請至公務入口網公文附件下載區下載(登入後/應用程式列表/公文附件下載區/識別碼 0000)。